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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爱情故事 伤感爱情故事(12篇)范本

时间:2024-04-16 11:30:02 来源:晋佑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伤感爱情故事 伤感爱情故事(12篇)范本,供大家参考。

伤感爱情故事 伤感爱情故事(12篇)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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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爱就请说出来

他喜欢着班里的一个女生,却不敢表白,因为追女孩子总要制造一点浪漫的,对于他这个贫家学子来说,浪漫是昂贵的奢侈品。

为了攒点浪漫的本钱再向她表白,他去做家教,待攒了几张可以买得起一个小小浪漫的票子后,鼓起勇气约她看电影,她答应了。

看完电影,他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他一边努力地找话,一边想该给她买点什么礼物才好,路过一家专卖店时,他拐进去,说:进来看看吧。她说好。

他很喜欢橱窗里的一款裙子,怂恿她试一下。心想,如果她穿着好看,他就买下来作为礼物送给她,并顺手翻了一下标价牌,心就咯噔一下子,那款裙子的价格,远远不是他兜里那几张人民币能买得下来的,顿时间,他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从试衣间出来,把裙子塞给服务生说太瘦了,她穿不下。服务生忙说再给她找条大一码的,她说不用了,就兀自出去了。

他如释重负,但也有点失落,觉得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一定是美的,而且她并不知道他兜里的钱是买不起这条裙子的,她坚持不肯试一条大码的,难道是在婉转地拒绝他?

他心里这么想着,就很难受,决定继续做家教,攒齐了钱,就去把那条裙子买来,送给她,如果她不肯收,就说明她真的是在拒绝他。

他终于可以去买那条裙子了,却没了,服务生还认识他,笑着问:你女朋友没穿给你看?他懵了。

原来在他们看电影的第二天,她就到店里买走了那条裙子。

看来,她真的是对他无意,便以裙子太瘦为由,拒绝了他的礼物。他是这么想的。

他毕业了,工作了,结婚了,在街上意外遇见了她,感慨地说起了当年对她的好感和那条裙子的故事。她安静地听着,流了泪。

原来,她在试衣间里试了一下就脱下来了,不是裙子瘦,是不敢穿出来给他看。因为那条裙子穿在她身上,实在是太漂亮了,若是他看了,肯定会买给她的,而她早就听说过他家境不好,就更不忍心让他为自己花钱了。

第二天,她就跑去买了那条裙子,一直在等啊等啊,等他再一次约她时,穿给他看,可是,他没有。

她流着泪说,如果我早知道你会那么想,无论如何我也要让你给我买那条裙子。

他也黯然神伤,说如果早知道是这样,说什么我不会放手。

如果,他们多说一句话,或许,就不会是今天的相对垂泪。

可是,曾经沧海后,所有的如果,都是一个悲伤的伪命题,那个没有发生在昨天的如果,永远不会跳出来改变今天的悲伤失落。所以,如果爱,就请说出来。别让我们有说如果的机会,因为,一说如果,心就疼了。

爱情犹如破碎的花瓶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

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在她家人的极力反对下,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弃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

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来坞的“经典”。

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作饭。

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

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

她很伤心,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

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这便是婚姻,坚强而又脆弱,如同漂亮的花瓶,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可以经受得住岁月的风化,但是只要轻轻一碰,掉在地上,就可能会变成无数的碎片。

[伤感爱情故事]

一对恋人,生活在鸟语花香、长满白桦林的地方,他们种了许多白玫瑰,洁白无瑕。只是,无法种出传说中可以帮人实现三个愿望的黑玫瑰。

于是,男孩许诺女孩,一定采摘到香气袭人、长在冰天雪地的黑玫瑰。女孩要和他一起去,但男孩要她在家里等他……

男孩不顾女孩的哀求,独自去了雪山……

女孩在窗前系上代表等待和祝福的黄丝带,苦苦等待心上人。

思念足以打垮一个人,时间一长,她病倒了。一天,她挣扎着爬到白玫瑰花丛前,闻着花香,晶莹的泪水从眼眶流了出来,哭着哭着,冰冷的泪水由红而黑,染在白玫瑰纯洁的花瓣上……

很长时间过去了,男孩找不到传说中的黑玫瑰,不由得想起了和女孩一起的快乐时光,决定放弃寻找,回去守护他的女孩。

回到白桦林,他远远看见黄丝带在风中飘荡,不由得心跳加快:女孩出事了!来到白玫瑰花丛前,看见心爱的、可以相依为命的女孩倒在地上,一袭白裙,旁边是一片香气逼人、冷傲无比的黑玫瑰。

黑玫瑰蓝玫瑰男孩终于明白,他心爱的女孩就是他生命中的黑玫瑰。

男孩的玫瑰园有各色各样的玫瑰,但众多玫瑰中,没有一枝蓝玫瑰。所以,他感觉中的蓝玫瑰特珍贵。他多么希望送一枝蓝玫瑰给心爱的女孩啊!如果园子能长出蓝玫瑰,那他就是最幸福的人了。

男孩在溪水边遇到一受伤的女孩,刹那间,心中漫过一阵隐痛,男孩将女孩带回家中。一些时日后,女孩痊愈了。男孩女孩相爱了,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遗憾的是,他始终没办法送一枝蓝玫瑰给他心爱的女孩,脸上总挂着一丝忧郁。后来,女孩知道了男孩心中的秘密。

一天,男孩来到玫瑰园,园子里竟长出了蓝玫瑰。他开心地为心爱的女孩摘下了一朵蓝玫瑰。

入夜,一声炸雷将女孩从梦中惊醒,窗外下着倾盆大雨,恐惧的女孩来到玫瑰园,在风雨雷电中一动不动地站着,满眼都是哀伤和绝望。

男孩醒来,看到女孩全身湿透地站在玫瑰园前。与此同时,他发现,满地都是蓝色,最爱的蓝玫瑰都不见了。女孩转过身,看到他愤怒的目光。他呢,看到女孩满脸湿漉漉的,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男孩决断地离开了。在他看来,一切只是伪造的,蓝色玫瑰是这样,属于她的感情肯定也是如此。

从此,女孩失去了男孩。她每天来到玫瑰园伤心地等待男孩再一次出现,男孩始终没有回来。终于,哭干了眼泪的女孩像花一样随玫瑰园的玫瑰枯萎。

女孩看着所有已经枯萎的玫瑰,心抽搐着,两眼决堤般流出了蓝色的眼泪。眼泪滴在地上,枯萎的玫瑰开始复活。在女孩忘情的哭声中,玫瑰园重现生机。

不久,男孩回来了,看到满园的蓝玫瑰,开心地跑进家中,却再也找不到他心爱的女孩。

他不知道,玫瑰园里,那朵闪烁着泪水般露珠的、特别美丽的蓝玫瑰,正是女孩的化身。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他和她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他在十六楼,她在十七楼。

上班的时候,他们会偶尔在电梯前碰到,她会礼貌地冲他微微一笑,而他只是点点头而已。——然后,乘同一部电梯,在十六楼的时候,彼此说一声再见。

她对他印象蛮好——给人一种很安全的感觉。她这样想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脸红。

他也觉得她这人还不错。

其实,在她来报到之前,她的档案就送到了他手里了。见了她本人后他在心里想:真难想象这样年轻的女子就是让总公司销售业绩跑步前进的人。她本人比照片上的漂亮多了,是自己喜欢的那种漂亮。

等等——你喜欢的样子?他在心里嘲笑自己,关你什么事呢?

爱情有些不可信了,尤其是这么漂亮的女子。他这样约束着自己。

而她,则是在很长时间后才听说他的故事的。

他相当优秀,不过爱情沧桑:相恋了五年的女朋友在两年前带着他们共同的积蓄抛下自己的母亲和他,与一个外国人走了,却死于空难。但他却把女子年迈的母亲当亲妈侍候着。

现在这样的人实在太少了。她想,对一个毫无关系的人都能如此,想必应该是个好男人。

她本来就不太平静的心就在那时候重重地跳了一下,眼前便浮现出他的样子来,从此便挥之不去了。

可是当她知道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还要早地认识自己时,她还是不禁有些气愤——我每次都对他微笑,他却那么冷漠,好歹,我也是总部派下来的人嘛。

她并不是虚荣的人,但还是觉得气愤。其实,气愤只是掩饰那种心被掏得空空的感觉罢了。她知道的。

碰巧再碰到时,她还是冲他微笑,灿烂而妩媚,心里却多了些东西;他还是点头,很有分寸,却不再很自然。在十六楼说再见的时候,彼此的内心的确是希望着“再”见的。

时候久了之后,她会在没事的时候下楼来和其他同事聊聊天——她走到哪都很受欢迎。

她来的时候,他会停下手中的活,透过办公室那变色玻璃,很仔细地看她的一笑一颦。偶尔,他会装作取水的样子踱到办公室外,听一听她好听的笑声。于是,那一天便会过得很好。

她知道他从不轻易出办公室,但她还是想下楼来碰碰运气,运气好的话会看到他到办公室外取水。那时,她会笑得很明媚,把整个办公区都映亮了。

再后来,不知道是他等她,还是她等他,反正,他们在电梯口碰面的机率越来越高。但是,却一直没有故事发生。

“喜欢她又怎么样?人家对你笑笑就是喜欢你吗?”他这样想,“她是一个爱笑的人——她对全公司的人都笑呢。”

她很苦恼。“喜欢又怎么样?人家又不喜欢你,”她叹了口气,“不然他为什么不露一点点感情呢?”

就这样,爱情的门始终没有人去拍。于是,都只好患得患失。

她开始消瘦,他也开始抽很多的烟。

突然有一天再碰面的时候,他发现她瘦得厉害。——工作太辛苦?生病了?失恋了?

她也发现了他的憔悴。——怎么回事呢?难道他有不顺心的事吗?还是……她纳闷着。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都在不断猜想对方变化的原因,却又独自心疼。

很快,一年就过去了。总公司征询她的意见:继任还是调回?

“谁还会拒绝发展机会呢?”他这样想的时候又皱着眉头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她取舍不定:调走吧,可是自己二十好几了才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不走吧,却又得不到自己想得的。

转眼,就到了年终的聚会。

那天晚上,他喝了不少,她也多喝了几杯。各有心事,却不约而同地一致——

他想: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她愿意,她会留下来,如果不愿意,她走也没什么遗憾了。

她也想:最后一次机会了,如果他接受,我就留下来,如果不接受,那我走也就不至于太遗憾。

聚会散场后,她静静地站在一角,等一个机会向他表白。

他看到她独自站在角落里,想着这是个向她表白好机会,于是向她走去。

她看着他正好朝自己的这个方向走来,心跳着,低下头,深呼吸。

“我可以送你回家么?”一个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他听到了,她也听到了。

他很快地看了她一眼,她低着头——想必是同意了。于是他转身走开,苦笑了一下。

她分辩出不是他的声音,心里咯噔,几秒钟没回过神来。她抬头看他的时候,只看到他的背影。

她冲着站在她眼前的男同事笑了笑,转身向门外走去。

“或许她没有同意呢?”他想,转身看她,却只看到她的背影,苦味一下子就渗透到了心里。

他等所有的人走了之后,才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店的大门。

蓦地,他愣住了,他看到她瘦弱的背影在冷风中抖着,心就疼了起来。

他走到她身后,轻轻地问:“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她没有回头,他失望。

等她回头时,已是满眼泪水。

她说:“一直,我就只等你这一句话。”

他看着她,一把把她紧紧地搂进怀里,之后,眼泪就流了出来。

我并不想制造奇遇与巧合。

它们是必然要发生在我身上的,谁叫我是故事的主人公。我叫子璇,一个靠传播思想和知识为生的女人,住在一个攀满爬山虎的高楼之内,顶层六零三。

我喜欢顶楼。

每日早早迎来朝阳,最晚送走夕照;可以极目远眺,可以居高临下。

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在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便去避风塘,事实上,你可以隔三茬五地在那里看到我:一个长发披肩的女人,独坐一隅,一去笔,一本书,一杯奶茶,一碟爆米花。

我的很多小说都是在那里炮制出来的,嘈杂的声音往往能唤发起我的灵感,和内心深处的怜悯与绝望。

毫无意义,却无法抗拒。

除此以外,我还喜欢逛商场,不为shopping,只为暂时可以不思考,不沉重。好东西并非都要搬回家的,所谓书,非借不能读也,一个道理。我喜欢一件件衣服试穿过去,一件件首饰佩戴过去,然后在镜子前仔细欣赏被包装了的美伦美奂的自己——无上的视觉享受。

我不明白安妮为什么要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地嫁给若安。她为此耗费了五年青春和所有积蓄,甚至不惜断绝与我十年的友谊以及辛辛苦苦筑成的报界信誉——

如此劳命伤财,只求拴住若安,长相厢守。

然而事实又怎样呢?

看到厨房里那个系个围裙忙碌的男人吗?他仍然三天两头地跑到我这里来。他说是他负我欠我,如何救赎他的灵魂全在于我。

我笑了。我说若安,你不要这样。安妮怀孕了,你应该好好服侍她才是。

若安神色顿时黯然。

安妮如此迫不及待地怀上孩子,其中缘由不言自喻。

安妮不久临盆,若安于是终日相伴。

日久如何不生情。他们之间开始滋生了一种叫做亲情的东西,它比蚕丝柔韧万倍,能够牵绊住哪怕是最没有棱角的东西,又何况多愁善感的若安。

若安说他对我的内疚感与日俱增,可是来看望我的时间与日俱减。

安妮的付出终于得到了回报,尽管不等值,却足够叫一个执着的女人心花怒放。

我无得亦不失,本不该悲伤。

可是那些日子的泪水,流得比任何时候都欢。感情是看不见的东西,如何可按斤称量?

如果说快乐是让人年轻的不二法宝,那么痛苦便是催人老化的致命毒素。

何苦如此作践自己,女人的花期,本来就短暂无律。

我的房子日渐空旷,孤寂似蛀虫般日益滋长。

我需要立即,马上,另觅一个男人来接替若安的班,这个男人必须每天能抽出大把的时间来陪我吃饭,陪我睡觉,陪我逛街和聊天。

只是,不谈爱情。

可是我不是一个善于主动出击的人,也没有足够的魅力在公众场合叫人一见钟情。若安曾说,我的美是需要慢慢来品方可陶醉。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一个人来与我合租这套房子,再一次演绎日久生情的老套故事。

合租信息在上海热线登出之后,求租者如潮涌至。这个城市有太多的男人同样孤寂,有太多的人同样渴望异性的慰藉。

我在他们中间选择了郭剑,因为他看上去比较敦厚老实,电影《简.爱》里头的罗彻斯特好象就是这副样子。

若安由于工作调动,举家远迁。

我不知道给我们八年的感情画上一个什么符号,句号,还是省略号。

突然茫然失措,举目维艰。

邹剑推门而入的时候,我刚刚擦干了眼泪。

我默默地引他进屋,帮他铺床叠被,整理行李。一切就绪后我们面桌而坐,不发一语,直至天色大黑。我原想找个人来填补空虚,没想到这个罗彻斯特与我一样的性情内敛,不爱言语。

第二天,邹剑的桌子上多一个相框。

相框里的女人有一头微微飞扬的短发,微微翘起的鼻子,以及一张生动绽放的笑脸。

多么熟悉的一张脸。

多么可恶的一张脸。

这个混蛋,他怎么可以把安妮这么冠冕堂皇地放在我的屋子里。

我强忍怒气,指着相框明知故问:

她是谁?

Dreamlover。邹剑平静地说,可惜,她嫁了,并且走了。所以,我也应该死心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天下竟然还有比我更傻更不幸的人,连爱情的滋味都没有尝到,却一厢情愿地魂绕梦牵。

我伸手拿过相框便往外走。既然这样,就把她扔了。

他一把抢过,吼道,不管你的事!

我终于按捺不住,咆哮起来:

怎么不管我的事?这个女人巧取豪夺了本来属于我的丈夫。如今她尽享天伦,而我,难道还要每天对着她的照片顶礼膜拜不成?我真是瞎了眼睛找了你来合住,你要么给我滚,要么让她滚!……

一通发泄后我“嘭”地一声踢牢了自己的房门。

不知在网络上消磨了多长时间,直至肚子不规则地叫起来。走出卧室,满室生香。邹剑倚在门边向我伸出手来:

讲和吧。我们都是可怜的人儿,理应当惺惺相惜。

我探头过去,照片呢?

他从口袋里掏出给我,你处理吧。

我冲进厨房,一把火烧了。扭过头去,望到邹剑的眼睛里一片蒙蒙的水。

我们开始和平共处。

邹剑说,你是写小说的,哪天我要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

我说免了,你的故事无非是千篇 一律的单相思而已。

他很认真地说,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的。

我咯咯笑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样的爱情故事能够叫人耳目一新?统统狗屁!

他惊愕地看着我,我猜我当时的脸上的表情一定十分破碎。

结果并不如我所料的那样理所当然,两人最终没有躺到一张床上去。我们从彼此的瞳仁里看到的仍然是别人的影子。

我们曾经努力地营造过一些特殊的情境,浪漫的,温情的,暖昧的……

努力牵手,拥抱,亲吻。

然交织在一起的目光怎样也无法湿润起来。

他说,对不起。

我也说,对不起,实在抱歉。

我们的感情,都还凝滞在过去的记忆里。

傍晚五点半,有暖暖的斜阳和湛蓝的天。

天气很好,连门铃都响得格外动听。

我蹦跳着出去开门。

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静静地站立着,脸上写满倦意。

若安。

我的若安回来了,依然是金丝边框的眼镜,清瘦俊朗;依然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微笑像两朵花儿一样缀在嘴角边。

他轻轻地叫我,子璇,子璇。轻轻抚着我的头发说,我过来出差,顺便来看你。

我哽咽地别转过头去。

邹剑高举着铲刀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谁呀?

我说,有客人来了,加筷。

有些人也许注定一辈子得不到爱情。

我和他做了八个月的情人,是婚外的。虽然我不是一个开放的女人,但我无法拒绝这份感情。我象小孩一样相信他说的每一句话,他说他是真诚的,他真心爱我,但我们的缘分只能是情人,没有婚姻。他还祝愿我和他能够天长地久。我的好友劝我不要和他交往,但我根本听不进去,为他付出了太多。她们见我太痴迷了,谁也不劝我了,只说:“你自己去撞吧,撞得头破血流你也就死心了。”

注定我要受到伤害,我一直不明白,我从来不会去伤害别人,为什么自己真诚还要受伤。昨天的情人节,是我心死的一天。我高兴的接到他送的巧克力,以为自己很幸福,被他宠着。但是,他书包里装的是一盒高级的巧克力,那是送给他未婚妻的,而他给我的不过是一块用普通塑料纸包的巧克力。我突然知道了自己有多愚蠢,阳光突然暗淡了,一切都是黑色。我哭着走了,他冷漠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回家。我一夜失眠,却掉不出一颗泪。

今天我把巧克力原封不动还给了他,也将我付出的全部感情还给了他。我以为他会愧疚,但他还是冷笑着,甩出一句:“你别闹了。”而后,理直气壮地将巧克力收了起来,继续和别人说笑。

我始终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他,可以用心去感动他,事实证实了我的可笑,这残酷的“情人节”,没有给我带来甜蜜,只有痛苦和失望。

哀莫大于心死,命中注定我要受到伤害,我没法逃避。一个只懂偷情的男人,没有真情,我为什么还要为他哭泣?但我的眼泪还在不停地流淌,为谁?

伤感爱情故事2:爱情的宿命

窗外的街道上早已没有了白昼的喧嚣,我知道夜已深了。拨通秦海的电话,他略带磁性的声音清晰传来,吉祥,这么晚还没睡,有事吗?

想知道你的电话是否关机。

他笑,自从你上次问,为什么我的电话老是关机,从此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怕你打电话时找不到我。

我无语,感动如潮水般一浪推过一浪。和秦海相识的两年中,他总是这样用心对我,让我无时无刻感受着他的爱。

他问我在干什么?

我说,看书,《神雕侠侣》,杨过对小龙女说“……若是老天只许咱们再活一天,咱们便做一天夫妻,只许咱们再活一个时辰,咱们就做一个时辰的夫妻。”

电话那端许久没有声音,我自嘲地笑笑,睡吧,明天还要工作。挂断电话,秦海欲语还休的声音嘎然止声。

清早,和暮冉一起去单位。一路上,她脚步轻盈,眼底眉尖掩饰不住一脸的笑意,像一只清晨跳跃在林间欢快的鸟儿。

买彩票中大奖了,我问。

她羞涩地笑,昨晚,陈伟向我求婚了。

你们终于功德圆满,修成正果了,我淡淡地说。

暮冉乘机悄声问我,秦海还未向你表白吗?

看我摇头,她讥笑,真不知你们在玩什么游戏。

是游戏吗?想起杨过对小龙女的真情倾诉,感天动地,荡气回肠。我和秦海何尝不是这样,彼此相爱,却看不到未来。

下班,陪暮冉去挑选婚纱。走进薇薇新娘婚纱店,恍惚走入一个脱离了喧嚣、凡尘的童话世界。驻足在一模特身旁,她身上穿件无袖、中领,胸前有无数珍珠点缀的婚纱。细细的腰身上打了一个精致的蝴蝶结,飘逸的裙摆垂直倾泻,简单流畅,象一首抒情诗。

只看了一眼便爱不释手,想象着自己穿上它的样子。

推荐给暮冉,此时她已挑花了眼,举棋不定。一个大胆、自私的念头在我的脑子里闪现。

在店员的帮助下,我穿上婚纱,给暮冉当模特。

怀揣一颗忐忑不安的心走出试衣间,站在镜前。镜子里的那个女孩是我吗?飘逸的黑发,洁白的纱裙,尤其是腰间的那个蝴蝶结,越发衬得我细小的腰肢无限风情。

吉祥,这件婚纱简直是为你量身订做的,换一个人穿在身上,定是没有这样的韵味。暮冉在一边羡慕地说。

店员不失时机地走过来,这是今年最新的款式,婚礼那天穿上它,定会惊艳所有宾朋。

结婚?我尴尬地笑,心底涌起一阵悲哀,空有这身漂亮的衣服,却没人牵着我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最终暮冉没有选那件婚纱,她说和我相比,她穿上定会逊色许多。

回到家,秦海打电话约我出去。我懒洋洋地说,没心情。

半个小时后,他出现在我面前。

为何不开心?他的眼神咄咄逼人,秦海何等的聪明,每次我的喜怒哀乐总逃不过他的眼睛。

决定不再逃避,我凌历的眼光如剑般射向他,我想结婚。

他无奈叹息,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囫囵吞下。

与秦海相识是因为一张照片。一个周末,我在休闲广场看到一群孩子在吹泡泡,那些泡泡在阳光的照射下五颜六色,遂也童心萌动,和他们一起嬉闹。没想到这一返璞归真的风景被秦海——南方日报的摄影记者拍下。

几天后,他将洗好的照片送与我。

一位美编想用这张照片做杂志封面。他征求我的意见。

本是一个不喜欢张扬的人,用自己的照片做杂志封面,感觉象是一件美丽的商品,被摆在了精致的橱窗里,让路人品头论足,当下我便拒绝了他。

他深遂的眸子直视我,你是一个特别的女孩。说完,转身离开。

再见秦海是半个月后,那天我无意中和他在商场邂逅。商场里人很多,不时有红的纱,白的绸从眼前掠过,还有潮湿的汗液气味在空气里飘散。看着我在人群里如一个怕走失的孩子,紧张、无助,他的大手伸过来,紧紧捉住我纤细的手腕,我的脸瞬间象一块浸朱染彤的红布。

走出商场,秦海请我去茶楼喝茶。茶是上好的铁观音,啜一口,满嘴清香。

他说象我这样清雅、秀丽的女孩,只有这杯中的香茗才能与之相配。

嫣然一笑,茶香在心里淡淡飘散。

此后我们便多了些联系,或一起去茶楼喝茶,或一起去外地采风。渐渐地,朋友看出其中端倪,常带着暧昧地笑问我,是否在和秦海谈恋爱。虽然我爱秦海,从他在商场里捉住我手腕的那一刻便爱上了他,虽然从秦海一次次痛苦地扯开我柔情似水的目光中,我知道他也爱我,但每次我都苦笑着摇头否定,因为秦海有女朋友,女孩在另一个城市的一所艺术学校学习舞蹈。

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合影是在秦海的工作室,他阳光俊朗,她艳若桃花,真是一对璧人。

心里已猜出八分,但我还是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她是谁?

我……女朋友。秦海有些语塞。

我微笑,她很漂亮。隐忍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秦海苦楚的眼光幽幽地看着我。许久,他才沉痛地说,和她早已没了爱情,只有亲情,但是始终硬不下心割舍这份亲情。

泪珠忍不住簌簌地滚落下来,秦海修长的手指拂去我脸上的泪水,说,吉祥,给我时间。

我泪眼婆娑,相爱的两个人站在爱河两岸,隔河相望,无法泅渡。

每次路过薇薇新娘婚纱店,我都要驻足在宽大明亮的落地玻璃窗前,静静地看着那件婚纱,想象着谁将是它的主人。

一个下午,走过婚纱店,我照例隔着玻璃窗向里望,只看到模特光秃秃地站在那里,婚纱呢?象一个漂亮的公主丢失了美丽的水晶鞋,心仿佛一下子被掏空,急急忙推门进去,询问店员。

当听说被一个年轻的男子买去,我的心一下子失落到极点。如此这般一个纯净、圣洁的物件,它的主人怎会是一个粗糙的男人?

去了茶楼,要一杯苦丁茶,轻啜一口,满嘴都是苦味,许久,方敢咽下去,搅得五脏六肺也都是苦的。

手机响了,秦海的电话,吉祥,在哪里?我去接你。

告诉他我在茶楼。

二十分钟后,一起打的去他家里,一路上几次看他抿了嘴偷偷地傻笑。问他,不语。

走进秦海的家,他在身后捂了我的眼,拉着我到另一个房间。

将手缓缓放开,一抹炫丽的白出现在眼前,我的心狂跳不止,公主找到了她丢失的水晶鞋。

穿上婚纱站在秦海面前,他双眼直直地看我,好一会儿,回过神,轻呼,吉祥,你好美,象天使。

从不否认自己的美丽,但又有何用,镜子里的我形只影单,一抹忧伤浮现在脸上。

咔嚓,有灯闪现,回头,秦海拿着相机又照了几张。

你怎知我喜欢它?我一脸狐疑。

他狡黠地笑,丫头,我贿赂了你的好友暮冉,是她出卖了你。

为何送我这份贵重的礼物?继续追问。

他双臂环拥住我,在耳边轻语,吉祥,我爱你,做我的新娘吧。

泪水从我的眼角缓缓流出,飘飘荡荡的爱终于有了一个归宿。

走出办公楼,照例看到秦海的身影,自向我求爱后,他每天接我下班。

吃饭时,秦海拿出那天穿婚纱拍的照片问我,吉祥,喜欢哪一张?

仔细看了,指指站在镜子前的那张。

取个什么题目呢?

我脱口而出,爱情的宿命。他颔首赞同。

秦海说,我明天出差,顺便路过她所在的城市,将我们的事情做一了断。

不知为何,我的内心有一丝不安和恐惧,唯恐一松手便是永远的分离。说与秦海听,他轻松地笑,别想的太多,最多分别一个星期,我会每天和你联系。

秦海走了,每天晚上打来电话,嘘寒问暖,我则抱着电话久久不愿挂断。只分离了几天,却觉得有漫长的几个秋。

第三天晚上,他在电话里说,工作上的事情已办妥,明天便去找她。

一个人独处,有时静下心来,总觉得幸福来得有些不真实,伸出手努力地想抓住些什么,摊开手掌,却是一片虚无。

一天,二天……自第三天晚上后我再也没有接到秦海的电话,打他手机,关机。

每天,我饭没吃就饱,觉没睡就醒。看着我日渐憔悴的容颜,暮冉说,吉祥,爱情真有那么大的魔力,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发痴,发狂。

我哭泣,暮冉,我是真的很爱他。

秦海如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从我手里飞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个飘着枯叶的黄昏,当手机上出现那个熟悉的号码时,我抑制住内心的狂喜,手指轻颤着按下接通键。

秦海,在哪里,知道我是多么地想你吗?

许久许久,他沉重地说,吉祥,原谅我负了你,如有来生,我一定会偿还我欠你的。

如一惊雷在头顶凌空炸响,眼前天旋地转,心神俱碎。

我只要今生,不要来世。

吉祥,今生我给不起你要的爱。

我委屈地流下眼泪,恨恨地说,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不要求你回报我同样多的爱,我不要求和你长相厮守,但你既知爱情战胜不了亲情,为何还要许下一个虚假的承诺,让我每天生活在你美丽的诺言之中。

吉祥,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秦海的声音疲惫不堪,想解释,但又止声。嘎,电话挂断。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无底的深渊。

幸福如风,来去自由,它走时和来时一样,让我措手不及。

一切归于平淡。很长一段时间,每当想起秦海的名字,我脑子里就出现短路,一片空白,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象电脑键盘上的Delete键,轻轻按下,不留痕迹地将他删除。

转眼,我和秦海已分别两年。

一天,我去火车站接一客户。看着出站口如潮涌般的人流,我翘首张望。

人群里缓缓走来两人,男人推着一把轮椅,上面坐着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孩。

当他们从我面前经过时,我眼角的余光掠过,男人的面容有些熟悉,心凛然一惊,蓦然回首,他也回头看,是秦海。

他眼睛里满是意外重逢的喜悦。我先是愣了一下,既而冷冷地看他。触到我冰冷凛冽的眼神,他的脸上是狼狈的热情。转身,推着轮椅,缓缓前行。

看着他的背影,我惊异自己为何这样待他,难道两年的时间从未磨灭对他的爱?

吉祥。

回头,是折回的秦海。

过的好吗?他犹豫着问我。

这些与你何干,我的语气坚锐。

我知道,无论我怎样做也弥补不了带给你们的伤害。说话时,他看向远处坐轮椅的女孩。

她是谁?我问。

是她。

我大惊,是照片上那个美丽活泼的女孩吗?

秦海点头,痛苦地说,那天中午,我找到她,提出分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没有哭闹,没有纠缠,平静地接受这一切。下午排练舞蹈,凌空跳起时,因分心,重重摔落在地上,脊椎严重受损,下身没了知觉。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一切?

秦海凄苦地笑,说了又有何用,我们无法改变命运。

泪水夺眶而出,我的心撕裂般地痛。

一周前,我在摄影杂志上看到一张题为《爱情的宿命》的照片,下面注释:给我一生中最爱的女孩,爱情中最痛苦的不是失恋,而是明明两情相悦,天造地设却不得不放手。

抹去眼角的泪水,我对秦海释然地笑,灿烂如花,明媚如阳光。

深更半夜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没头苍蝇似的跌撞奔向电话。拿起听筒,对方挂了。***,就算打错了,好歹也有个交待呀。我一时心里空落心里空落落的,不知是放下电话好,还是自己仍有什么别的想法。

躲回床上,我真觉着冷了。

今年的秋天,好象来的特别早。

雨把夏天的一切都冲走了,把人心也冲的潮兮兮的。

这些天,我总是忍不住的滥情。

像所有末流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我在一个绵绵雨夜无端被电话吵醒,想起了自己久别的恋人。想到失眠。去年秋天,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去找她。我到了她家门前才发现她一个人坐在台阶上,眼睛红红的。未等我问怎么了,她就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说:“没家的感觉好可怕。”于是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往我身上擦。

只记得那时她的手表贴在我脖子上,凉凉的。

我不明所以,只是茫目的拥着她,告诉她:“你不会没有家的。”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只是误把自己反锁在了门外。

她叫小辉。她有一双极普通的眼睛,普通的眉毛,普通的鼻子和嘴。站在你面前,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女孩;走入人群中,立刻再难将她发现。

可我依然爱她很深。

此刻我拿出她的照片,那是她曾给我的唯一一张照片。

再次旋亮台灯,把这张早已谙熟的脸看个仔细。

照片上的她穿着我送给她的白色T恤。那也是我们相识三年中,我曾送她的唯一一件衣服。仅仅四十块钱。是堡狮龙季末打折时随意买来的。

可买过后,她久久不肯穿。我一直以为她不喜欢。在我的威逼利诱下,她终于承认“舍不得”,因为是我送给她的。

面对这样一个女孩,我常有的是感动。可我却不知如何去回报她的多情,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清我自己。或许我也从未想过要去说些什么--为了她。

后来我为她拍下了这张照片。按下快门的一刻,我要她说“茄子”,她却偏偏说“萝卜”。于是照片里的她,永远冲我撅着嘴。

往昔的时光是美丽的。

夜深人静,我久久的摩挲着手中的照片,不愿放下。泪一滴滴落在照片上,来不及擦干净。

我觉得用“自我感觉完全错位”这句话来形容自己一点都没错。不论是我激动还是我平静的时候,我都不太懂如何解释自己。在我情绪最极端的时刻,我的耳边总时不时的响起一段音乐。好象是BEYOND的。只有前奏。

每次都是这样,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是为什么。

相识三年之久,小辉终于向我提出了分手。

理由只是:在我身边,她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感觉。

我知道自己想挽回,可不知该如何去挽回。

我想她并非是真的要和我分手,可我却并没问出口。

末了只有一句话:“如果你想要分手的话,那好吧。”

那一刻,她久久的望我。眼神中的失望,惊的我只觉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当她转过身大步离去,我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将她唤回。

是否相爱的人,永远都只能象两列对开的火车,只有擦身而过的缘份。他们在相爱的时候,忘记了去倾诉。他们在等待,等待对方先说出来。可悲的人,为何要如此高傲?为何要如此固执?

我们的故事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了,划上一个平淡而又无奈的句号。可是没有。分手的一个多月后,她出了车祸。从来都习惯,这样的事发生在别人的世界里。可是它这次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身上,发生在我眼前。夺走了她,我的小辉。这个我曾一心一意要她做我老婆的女孩。

和她同院的一个兄弟把这件事告诉我后,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接着我扶起他,“我说哥们儿,今天可不是四月一号呀,别跟我开玩笑成么?”

他缓缓向我道出了小辉的出殡日期。我只知道自己双腿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余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有一千多天,很长很长。

我和小辉相处了三年,比起我想要陪她一同走过的岁月,这甚至不能算什么。太短太短。

短到她家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她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

出殡那天,我只能远远地跟在她亲属们的身后。泪水滂沱的我终于明白,为何当初小辉那样的依恋我。当时的我,肝胆俱裂,我多想再拥她入怀中。再拉住她的手,让她乖乖地跟在我身旁。

可是伸出手,我只能拉住幻觉。小辉走了。

出事后的日子里,我每晚都做着同样的梦。梦见我对闭上双眼的小辉说:醒过来,我全想明白了小辉,我把心里的话全说给你听好么?于是小辉就醒了,我也醒了。醒来后才发现,我的枕头已经湿透了。

此刻的黑暗中,手捧她的照片。我的感觉再次错位。我躺下,在身边留出位置。让我的小辉就睡在我身旁。

耳边反复不停的响着,仍是那段快要让我崩溃的音乐。《遥望》。

隔壁的屋子里,传来了老爷子的鼾声。

我哽咽了,我听见自己和着耳边的乐声唱下去:每天多么多么的需要/永远与你抱拥着/忘掉世上一切痛苦悲哀/纵使分开分开多么远/也会听到你呼唤/期待我这一生再会你...

我的好兄弟们,或许你们比我经历的事要多的多。可是,听我一句好吗:能珍惜就珍惜吧。她向你要的,或许只是一种归属感。如果你是爱她的,把你心里的话讲给她。让她从心底里有个依靠。

因为,爱经不起等待。

三年前,他给她一个承诺。在恰 当的时候,他会带她到他的家乡看海。

那时,他们正处于热恋之中。她说:“好啊。”但是三年后,一切物是人非,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另外一个女子,而她正和一个少年若即若离。

她一直想看海。她说:“什么时候,去看一下海吧。”少年说“好啊,选一个恰当的时候。”

她突然恼了,追问“什么才是恰当的时候?现在不是吗?”少年呆在那里,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发火。她突然发现,这么多年了,自己还记着他,还在乎他说的“最恰当的时候”。

她离开了少年,不管他的伤心欲绝。与其说是不肯原谅少年,倒不如说是无法原谅他。她一个人坐了三天火车,终于看到了海。海并不是她想像的那样蓝,而是灰色的有着淡淡的腥味。

她很失望。

回来后,她就郁郁寡欢,她老是想,是不是这世界上的事真的有“最恰当的时候”,譬如看海,现在并不是最佳季节。

她开始相信,也许当年他说得对。她一个人过着,春去秋来。

直到有人告诉她,他病了,而且病得不轻。传达这个消息的人,是他的朋友,他在说这番话时,似乎十分犹豫。

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想马上看到他。她知道这并不是恰当的时候,他的爱人也许在,或许他们还有孩子。

但是,她去了。一路上她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就像第一次和他约会。

病房在十楼,一个没有阳光的房子。他躺在病床上,身边没有一个人。一袋白色的输液袋挂在床头,她似乎听到那液体滴答、滴答地流进他的身体。

他似乎已处于昏迷状态,但他仍然呻吟着。

然后有人进来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带着一个胖胖的女儿。这个漂亮的女人盯着她,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为什么会走到她丈夫的病房里。

她走了,很伤心。

第二天,他的朋友告诉她:“他走了,在最后时刻,他说他知道你来看过他,他说他以前曾经有些对不住你。”

现在,她知道,她去看他的时候是最恰当的时候。想着想着,泪就流出来了。

君是个老实人,很厚道;珍有点脾气,可能是人长的漂亮些,就变的有点盛气凛人。

君和珍结婚好几年了,还没有孩子,珍说:“晚点要孩子吧,我还想玩几年,有孩子了哪里还有自由?”君随和着说:“也好,我们都年轻,晚几年就晚几年吧。”

刚结婚的头两年,小夫妻恩恩爱爱,让邻居羡慕,都说:“瞧!这小俩口多象‘天仙配’的董永和七仙女,天生的一对!”

日子总要走进平淡,家永远有锅碗瓢盆,叮叮当当敲打着心绪,让没有耐心的人感到心烦。

君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烟酒不沾,这样的男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他只有一个爱好,因为自己的文字有点功底,喜欢在业余时间写点文章,所以一空下来,伏案疾书,写着一个个心情的故事,原本他就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虽然能写,话语却不多。

他尽管这样写,不停的写,但是对自己的老婆一样还是那样体贴温馨,他表达的总是默默的无声,只能用心的去品尝,才能感觉甜蜜。

珍的工作很忙,经常要加班,有时要很晚到家。每次晚回来了,君总已经给她烧好了洗澡的热水,桌子上摆放着一碗热腾腾的鸡蛋面,日久天长,珍有点从激动走向了麻木。想象中的夫妻一定是充满了浪漫,怎么就如此的单调。

一天,珍又回来晚了,君忙起身走进了厨房,她洗好澡出来,桌子上仍旧是一碗冒着热气的鸡蛋面。珍的火气不知道从何而来,大声地说:“谁要吃鸡蛋面啊!你就知道下鸡蛋面,还会什么?”说完,把那碗面倒进了抽水马桶里。

君被她的举动惊呆了,愣了好一会儿,才说:“那……那你想吃什么啊?”

“什么都不吃!”

君停了一下,看了看自己的老婆,好象站在他面前的是个陌生的女人,他没有言语,走向了书桌,又去伏案疾书。

又一天,珍的公司里举办舞会,珍的心里可高兴了,心本来就好郁闷,今天要好好地跳它一个晚上。

舞会上,当公司的李副总宣布舞会开始了,他第一个就走到了珍的面前,邀请她跳第一个舞曲。珍有点受宠若惊,舞会上那么多的女人他没有跳,却偏偏来到了自己的身边,有点象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这种幸福感难以言表。

李副总牵着珍的手,缓缓地走进的硕大的舞池,一片虚叫和掌声,珍的脸象是在燃烧,嗓子眼有点干涩。

舞池里五彩的灯忽明忽暗,李副总流畅而潇洒的舞步,带着珍在光滑的地板上旋转,她有点晕,身体自然地往他的紧靠,怕离心力让她飞出去,有点喘息,诱人的双峰已经和他的胸膛不时地发生微妙的碰撞,一种美妙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曲终,珍轻声地对他说:“你真坏!”但是脸上露出的是娇腆。

后来的整场的舞会,李副总再没有换过舞伴。舞会散了,他请珍吃了消夜,还用自己的车送珍回家。在家门口,李副总悄悄在珍的耳边说:“你真漂亮,明天等我的电话,我们好好地去玩一下,就我们俩人,好吗?”

珍用粉拳轻轻在他的胸口上捶了一下,“恩!”转身上了楼,李副总在她的身后“嘿嘿”的笑着。

君不再为她做鸡蛋面条了;珍的眼里,眼前的男人怎么这样傻?那还有一点情趣,看见了君,自然想起了潇洒倜傥的李副总,听说,他还是位“黄金王老五”呢。

珍一晚上辗转未眠,诱惑总在比较中产生。

果然,李副总已经被珍吸引,是因为她的美丽,还有那性感的身体。约会再也不会断了,夜不归是经常有的事情,风声渐起,还能不刮进君的耳朵里吗?

君没有多说什么,能说点什么呢?君真象个君子,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个能写点文章的人,这样的道理应该是明白的。

公司里有人暗暗地给了君一个信息:他们俩约会的地点。

君不想去,但是难已控制自己的心情,还是去了,眼见为实啊。

君来到了那个舞厅,在昏暗的灯光里还是找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正和一个男人紧紧地相拥,跳着很猥亵的贴面舞。君站着那里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珍也看见了君,紧贴的身体象弹簧一样迅速弹开了。

君一个转身离开了舞厅。

珍在想:今天晚上一定有暴风骤雨。

然而,珍回家后,家里出奇得安静,君还在写着文章。

从此,没有的烧好的热水,没有有了热气腾腾的鸡蛋面。

一个月后,珍选择了离婚,君同意了。

一天,珍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李副总的轿车在楼下等着她离开这个家。

君默默地在一旁看着,没有说一句话,脸色是那样的难看。

突然,家具一阵乱晃,楼里有人在喊:“不好了,地震了!”“地震了!”街上开始一片尖叫,哭喊,喧嚷。

君从沉静猛然醒来,对珍说:“是地震!你快坐着他的车离开这里!这里不能久待,还会有地震来的,晚了就跑不出去了。”

珍被吓着了,赶紧跑到窗前,想叫李副总帮忙拿东西,但是怎么就没有了他的身影,车也跑的无影无踪了,珍破口大骂起来:“他妈的!什么东西啊,这样怕死,把我丢下不管了!他妈的不是人养的!”

又是一阵地动楼摇,只听到楼窗的玻璃纷纷坠落,好大的声响,珍吓得捂住耳朵,大哭了起来。

君跑上前来,递给珍一个枕头说:“快走!把它顶在头上,防止受伤!”然后拉着珍一起向楼下跑去。

又是一声巨响,君一把将珍压在身下,灰尘飞扬,楼房快要倒塌了,君夹起珍从楼梯口跑了出来,身后一片瓦砾。

君跑不动了,感到后脑里有一把利剑插在自己的颅内,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

“怎么了,君!你怎么了!君啊!”珍抱起了君,看见一块尖锐的玻璃插进了他的后脑,鲜血从君的头上流了下来,血流如注。

珍号啕大哭:“君!我不要离婚了,我不要啊!你醒醒啊,君!”哭声撕心裂肺。

躺在珍的怀抱里,蒙蒙中君微微睁开了眼睛喃喃地说到:“珍…你要…好好的生活…我希望…你永远…幸福…”说完,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君,不要走啊!君!我还想和你在一起啊,君啊……”珍那凄楚的哭喊传的好远

莱波尔是一家著名时装公司的策划部经理,半年前,公司模特蕾丝向他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在青春性感的蕾丝面前,他和妻子珍妮十年的婚姻失守了,他成为蕾丝甜言蜜语的俘虏。

一封没有寄出的信婚外情带来的新鲜刺激让莱波尔迷途难返,他也给予了全力回报,资质一般的蕾丝很快成了所有模特中发展最快的一个。为了更紧地抓住莱波尔,蕾丝提出了结婚的要求。

经历了长期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莱波尔也想换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然而,珍妮作为家庭主妇,在近十年的婚姻生活中,实在找不出任何背叛家庭的证据。莱波尔在脑子里拼命搜索珍妮的不是,却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两人的点点滴滴,并对她体贴入微的照顾感动起来。

在莱波尔犹豫不决时,蕾丝更进一步施展着自己的诱惑,来鼓励他离婚。一边是娇媚的情人,一边是温柔的妻子,莱波尔不知究竟该如何取舍。有好几次,心存愧疚的莱波尔都想对珍妮说出实情,可面对毫不知情一脸无辜的妻子,他事先想好的话竟一句也说不出口。

几天后的一个周末,莱波尔要去外地谈一个服装项目,他告诉珍妮,自己估计一周后才能回来。不料半路上,莱波尔的车和另外一辆车撞到了一起。由于对方速度太快,莱波尔没来得及做任何闪避,脑袋便重重地磕在方向盘上。莱波尔伤势严重,脑部神经被淤血压迫,陷入了昏迷。

得知丈夫出车祸的消息,珍妮赶到了医院。无论她怎样深情呼唤,躺在病床上的莱波尔全无反应。看着悲伤的珍妮,医生的声音很沉重:“你丈夫的昏迷,完全依靠医学力量来唤醒很困难,如果配合体贴入微的照顾,长时间跟他说话刺激病人的神经,或许会突然醒来。”听了这话,珍妮暗下决心,一定要用真情唤醒丈夫。

在整理莱波尔的随身物品时,珍妮在旅行箱里发现了一封信,信封上是丈夫的笔迹,赫然写着自己的住址和名字,邮票上没有盖邮戳,显然这是一封还未来得及寄出的信。

“信里会写些什么呢?”珍妮凝视着丈夫熟悉的笔迹,突然,她想到了什么,泪水一下从眼里涌了出来:“天哪,我居然没想到,后天就是我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了,这一定是莱波尔写给我的情书。”每年这个时候,珍妮都会收到莱波尔的礼物,丈夫喜欢浪漫,去年的纪念日他们是在海边度过的,美丽的夕阳余晖、阵阵拍岸的海浪,配上海鸥的叫声,此刻一切都像电影般在珍妮的脑海里回放着。

珍妮没有把信拆开,她来到了莱波尔的病床前,看着昏迷中的丈夫,珍妮尽量忍住喉头的哽咽,她俯下身,将嘴紧贴在莱波尔的耳边,低声温柔地说:“亲爱的,我在行李里找到了你写给我的信,我知道这是你要送给我的结婚纪念礼物。我要等着你醒来,等你亲口跟我念你写下的每一句话,不管有多久,我都要等着你来拆开这封信。”

就这样,在照顾昏迷中的莱波尔时,珍妮总是不厌其烦地讲述他们的恋爱经过和婚姻中的甜蜜。做这些事情时,珍妮把信重新放进了旅行箱,她决定等丈夫醒来后再拆开。

时间在珍妮对莱波尔的细心照顾下一天天流逝。一天,珍妮继续着她的讲述时,发现昏迷半年之久的莱波尔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珍妮忍不住激动得热泪盈眶。

由于刚醒来,莱波尔的身体还很虚弱,只能依靠珍妮照顾。看着没有一点怨言的珍妮,莱波尔心中盈满了感动,更为曾经的背叛感到羞愧。一周后,莱波尔的身体恢复了不少,珍妮开始告诉他时装公司的一些情况,她谈到公司已经在三个月前另外任命了策划部经理,还听说一个叫蕾丝的女模特和新经理走得很近。

听到蕾丝的名字,莱波尔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早已从亲朋好友那里得知,在这半年里,珍妮对自己照顾得无微不至。醒来的这些日子,他一直都在想该如何面对妻子,请求她的原谅。莱波尔想到了自己的那封信,珍妮肯定早看过了,是自己该坦白的时候了。终于,他鼓起了勇气,紧紧握住珍妮的手说:“亲爱的,对不起,我想告诉你那封信……”

珍妮用手捂住了莱波尔的嘴,“不,不要说对不起,我想,那封信应该是你准备在结婚十周年纪念日时送给我的,我们头几年的结婚纪念日你都是这么做的不是吗?”

听到妻子温柔的话语,莱波尔有些发愣,接下去的话他也来不及打断。“你知道吗,那封信我一直没拆,我想等你醒来后,亲自念给我听,我真高兴,这一天终于来了。”

莱波尔深深埋下了头,不敢直视妻子的眼睛。旅行箱里的信,是他写给妻子的离婚协议书。半年前,对新奇生活的渴望让莱波尔最终选择了蕾丝。但又不忍心当面提出离婚。莱波尔决定以书信方式把协议书寄给妻子,那次外出也是特意安排的,他想把信寄出后就去蕾丝那儿,等珍妮平息情绪后再回家,没想到在去邮局的路上出了意外。

“上帝啊,还好这封信没有寄出去,感谢这次车祸,让我明白了自己该珍惜什么。”莱波尔在心底轻声而又坚定地对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窗外,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对面的居民区里已是点点灯火。莱波尔紧紧地握住了妻子的双手:“亲爱的,我想回家了。以后,我会把每一天都写成情书,我要告诉你,我有多么爱你。”

自从父亲得了老年痴呆症后,文森特便觉得家里的一切都被搞混了,父亲思维混乱,总喜欢突然说出些稀奇古怪的话来。例如,你今天的作业做完了吗,为什么昨晚偷打游戏不学习?

文森特心想,如果没有母亲在,那么一切将会更糟糕。母亲无怨无悔地悉心照顾着父亲,这才让文森特能安心地在另一座城市工作和生活,只需每隔几周回来看父亲一次。

可是,新的问题很快又出现了——一次,当文森特去看父亲时,父亲避开母亲的注意,悄悄地将他叫到一边,然后对着文森特耳语道:
“我喜欢住在隔壁的那个女孩,她太美了,我非娶她不可!”

父亲的这番话真是让文森特大吃了一惊,要知道父亲已经是一个快八十岁的老人了,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文森特很快又平静了下来,心想,也许父亲只是一时犯糊涂吧,跟他在开个玩笑而已。文森特在心里这样安慰自己。

但事情远不像文森特所预料的那样。一周后,父亲给文森特打电话:
“请务必帮我挑选一个质量上乘的钻戒,颗粒必须要大,我求婚时用。”

“您要向谁求婚呢?”文森特在电话里哭笑不得。

“不早跟你说过了吗,住在隔壁的那个女生!我已经打听过了,她没有男友,而且对我也很有好感。”父亲在电话里很不高兴地说道。

“那好吧,我照办,下次回去时带给您。”说完文森特便挂上了电话,他知道,父亲此时的表现正好验证了医生当初曾给他的告诫:
“患这种病的人,到后来记忆力会越来越差,莫名其妙的时候会越来越多,家属得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千万别让病人生气和不开心。”

一个多星期后,当文森特再次来看父亲时,一进门,父亲便热情地上前拥抱了他:
“你可算来了。”然后就把文森特拽进了内屋里。关上门后,父亲便朝文森特说:
“请把婚戒拿出来了吧,我都等不及了。”

文森特无奈地摊开双手,耸了耸肩,他的身上当然没有什么婚戒。

父亲很是不高兴,几乎要怒吼道:
“你知道我有多么爱她吗,她善良、贤惠、聪明、美丽,简直就是上帝专程派来与我共度此生的。可是,你居然忘了给我买求婚戒指!!”

“可是,爸爸,您已经有妻子了,让我跟妈妈怎么说?”

“闭嘴,我没有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难道你想阻止这段天定的美好姻缘吗?那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为了不让在外面的妈妈知道此事,最后,文森特决定向“病糊涂”了爸爸屈服,承诺下次来一定带上求婚戒指。

可是,该怎么向妈妈解释这一切呢?年轻的时候,爸爸常年在外地工作,是妈妈一手操持着整个家。现在,年老的她又开始无怨无悔地照顾着得病的爸爸,可爸爸却偷偷爱上了隔壁,那个比他小很多很多的女生,他居然找了情人!

但想起来医生曾嘱咐过,千万别让病人生气,因为那样会极易导致病人猝死的情形。文森特最终还是给父亲买了戒指,并且在回去的时候将它送到了父亲的手中。

文森特不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父母离婚,左邻右舍嘴里的笑柄……?为此,他几乎一整夜都没有睡好。

第二天一大清早,妈妈便来到文森特的床前:
“孩子,你知道吗,你爸爸昨晚向我求婚了。看,这是他送给我的戒指,好大的一颗。”妈妈哽咽地说道,“他的病和由此导致的糟糕记忆力,让他以为我们还没有结婚,因此恳求我一定要嫁给他。”

文森特的眼角也开始变得有些湿润了,真相在此刻水落石出,是自己误会了父亲。是的,在没有成为夫妻之前,妈妈不就一直住在爸爸的隔壁吗?正是因此他们才能相识、相爱。

原来,爸爸所说的那个善良、贤惠、聪明、美丽的女孩就是妈妈呀!

文山公是民族大英雄,也是一个帅哥,身高一米八,被宋理宗称赞为“此天之祥,乃宋之瑞也。”

他和妻子欧阳伊人感情极为深厚,几经国家乱世,颠沛流离,不离不弃。后来妻子和两个女儿在乱军中元军掠去,文天祥写下了催人泪下的《乱离歌》,足见夫妻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

有妻有妻出糟糠,自少结发不下堂。

乱离中道逢虎狼,凤飞翩翩失其凰。

将雏二三去何方?何虞国破家又亡,不忍舍君罗襦裳。

天长地久远茫茫,牛女夜夜遥相望。

呜呼一歌兮歌正长,悲风北来起彷徨!

爱情爱情有爱也有情,西方人重视的是男女之爱,中国人重视的是夫妻之情,男女之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消褪,激情不再,夫妻之情却随着岁月的积累而日益深厚,亲密无间。

后文山公又有哭妻文,短短二十四字,然情至深,不由使人潸然泪下:

哭妻文

烈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而主。天地之间,惟我与汝。呜呼哀哉!

好一个天地之间,惟我与汝!我们都知道文山公是我们民族气节之典范,其实他也是我们中国人爱情坚贞之代表啊!

霍小玉是唐朝一名歌舞伎,十六岁时,爱上李益的诗,李益是状元及弟,正等候官职。长安城中,才子佳人初次相遇,一见倾心,说不尽的缠绵,道不尽的缱绻。

而后李益负心,霍小玉将死,长安城人人皆知,有一黄衫客,路见不平,将李益架到了霍小玉门口。霍小玉抱病起身,泼酒在地,以示覆水难收,然后,说出了那句凄厉的诅咒——我死之后,必成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历来弃妇总是悄无声息的死,比如苏小小,崔莺莺,就算杜十娘,也不过是抱了一大堆金银珠宝自寻短见,不曾想过要报复谁。

霍小玉不是,她以命相酬,但绝不自认倒霉,善罢干休。亦没有像三流小说那样,见到情郎来了,回光返照之际,头上笼一层圣洁的光,原谅他的背叛,体恤他的难处,十指交握,约定来生再聚,凄美地死去——比如张国荣最后一部电影《异度空间》,正是女鬼念及旧情,放弃了索命。

原谅,这么一个高尚伟大的词,不是那么廉价的,比如《被侮辱的与被损害的》一书中,有原谅,也有永不原谅,这与自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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